教育部開展全國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工作 首批擬組織150所學校參與
人民網北京10月20日電 (記者孫競、李依環(huán))近日,教育部印發(fā)通知,決定實施青少年急救教育行動計劃,開展全國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工作。
首批擬組織150所高中和高校參與,在校園內配備相關急救設施設備與物品,并對學校教師、學生進行急救知識教育和技能培訓,研制急救設施設備配備規(guī)范(試行)和急救技能培訓方案(試行),探索校園急救技能證書開發(fā)試點建設工作,形成可復制、可推廣的急救教育經驗做法,推動各級各類學校強化急救教育。
根據(jù)試點建設原則,試點將結合學生身心發(fā)育規(guī)律、學校類型規(guī)模開展多元探索,形成多層級、多類型的校園急救方案。力爭中學階段,掌握基本應急救護知識技能,培養(yǎng)自救互救和自我保護能力;大學階段,普及應急救護、防災避險知識技能,倡導救護志愿服務。
試點工作主要有三項重點任務:一是普及校園急救知識。建立以課堂教學為主渠道、以主題教育為重要載體、以日常教育為基礎的急救教育推進機制。結合學校實際,加強對校園常見的氣道異物梗阻等緊急救護,創(chuàng)傷出血與止血、關節(jié)脫位與扭傷等創(chuàng)傷救護,淹溺、燒燙傷、中暑等意外傷害,火災、地震、踩踏等突發(fā)事件的應急救護知識普及教育。鼓勵高校開設應急救護相關課程并納入學分管理。二是配備校園急救設施。試點校要參照有關學校衛(wèi)生工作標準、校園急救設施設備配備標準等,結合學校規(guī)模、環(huán)境、地勢、交通、建筑等實際情況,配備足用、實用、適用的校園急救設施設備。鼓勵有條件的試點學校逐步配備自動體外除顫器(AED)。三是開展應急救護培訓。各地要積極會同紅十字會、急救中心等部門,重點培訓試點學校校醫(yī)、體育與健康課教師、班主任等教職員工,鼓勵支持師生通過應急救護培訓取得相關證書。對取得救護員證書的校醫(yī)、體育與健康課教師、班主任等開展救護師資培訓,培訓合格的師資在軍訓期間等對學生進行防災避險知識普及培訓,提高學生避險、救護技能。
試點推薦要求,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可推薦3—5所高中和高校參與試點工作。試點校的選擇應綜合考慮學校類型、規(guī)模、區(qū)域等因素,其中,職業(yè)院校原則上不少于1所。優(yōu)先考慮已安裝急救設施設備或已有應急救護培訓基礎的學校。全國校園急救教育試點工作辦公室將統(tǒng)籌各方資源,支持各地開展試點工作。
責編:楊雅婷
來源:人民網-教育頻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