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保護耕地 湖南行動】株洲七條“硬招”治理耕地拋荒

2022-02-24 07:30:09 [來源:湖南日報·華聲在線] [作者:彭可心 龍重耳] [編輯:潘華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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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日報2月23日訊(全媒體記者 彭可心 通訊員 龍重耳)低洼沼澤地填土加高、平整,再進行疏通排水、地力培肥,株洲市蘆淞區(qū)白關鎮(zhèn)桐山村井灣組10余畝拋荒耕地,經過治理重新種上了油菜、蠶豆、豌豆等。近日,株洲市出臺七條“硬招”,要求各縣市區(qū)牢牢守住耕地保護紅線,扎實有效抓好耕地拋荒治理工作。

切實扛起糧食安全政治責任,實行黨政同責。壓實耕地拋荒治理責任,構建耕地拋荒“早發(fā)現(xiàn)、早制止、嚴查處”的常態(tài)化監(jiān)管機制。

嚴格補貼發(fā)放。全面落實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與農民保護耕地責任相掛鉤,規(guī)范補貼程序,推行精準發(fā)放,農戶拋荒耕地一律不予補貼,確保“種地得補貼、不種地不得補貼”。

實施獎補激勵。引導種糧大戶等新型經營主體以村組為單元,推進“單改雙”,對通過機育、機插、機拋、機烘等開展耕地拋荒治理的,經核實給予一定的獎勵補助。對新耕種常年拋荒耕地的種糧大戶等新型經營主體,除享受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外,安排適當?shù)拈_荒補助獎勵。

加強核查管理。建立衛(wèi)星遙感監(jiān)測技術對耕地拋荒面積、拋荒度、拋荒率等耕地拋荒測定指標體系和耕地拋荒治理臺賬管理制度,摸清耕地拋荒底數(shù)。

嚴肅考評運用。市糧食生產工作專班組織專項檢查,對耕地拋荒治理實行考評通報制度。

嚴格耕地管理。強化耕地發(fā)包方村集體或村小組第一責任人責任,對耕地拋荒一年以上的,由村集體組織代耕,代耕者享受補貼;對耕地拋荒二年以上的,由村集體依法依規(guī)收回其經營權并組織流轉耕種。

建立有獎舉報。完善耕地拋荒信息舉報有獎制度,建立有獎信息舉報平臺,對舉報的耕地拋荒信息,做到“凡有信息舉報,必有核查答復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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