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民生服務 民生百問 未成年人高額購買網絡游戲賬號被判全額退款

未成年人高額購買網絡游戲賬號被判全額退款

2022-03-07 11:34:40 工人日報

未成年人高額購買網絡游戲賬號被判全額退款

本報訊(記者盧越)最高人民法院3月1日發(fā)布9起未成年人權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。其中一起案例中,未成年人高額購買網絡游戲賬號,法院判支付行為無效,被告全額退款。

案情顯示,14周歲的原告李某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況下,通過某平臺先后7次從被告經營的網店“X游戲”購買374個游戲賬號,共計支付36652元,上述游戲賬號內的裝備都是皮膚、面具、小花裙子等。原告父母次日發(fā)現(xiàn)后,及時與被告經營網店的客服人員聯(lián)系,表示對原告購買游戲賬號及付款行為不予追認并要求被告退款,被告不同意全額退款。

法院經審理認為,李某某案發(fā)時未成年,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,購買游戲賬號支付36652元的行為,顯然與其年齡、智力不相適應,其法定代理人亦明確表示對該行為不予追認,故原告李某某實施的購買行為無效,判決被告向原告全額返還購買游戲賬號款36652元。

對于該案的典型意義,最高法指出,本案主要涉及未成年人實施與其年齡、智力不相適應的支付行為的效力問題。根據民法典的規(guī)定,8周歲以上未成年人實施與其年齡、智力不相適應的購買支付行為,在未得到其家長或者其他法定代理人追認的情況下,其購買支付行為無效,經營者應當依法返還價款。

本案提醒廣大家長,作為未成年人的監(jiān)護人,應當加強對孩子的引導、監(jiān)督,并應保管好自己的手機、銀行卡密碼,防止孩子用來綁定進行大額支付。網絡公司應當進一步強化法律意識和社會責任,依法處理因未成年人實施與其年齡、智力不相符的支付行為所引發(fā)的糾紛。

責編:楊雅婷

來源:工人日報

返回頂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