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民生服務 健康養(yǎng)老 獲刑8年3個月漢川首例養(yǎng)老詐騙案一審宣判

獲刑8年3個月漢川首例養(yǎng)老詐騙案一審宣判

2022-07-12 10:37:10 孝感網(wǎng)_孝感新聞

本網(wǎng)訊 通訊員王志雄 涂海燕 7月6日,漢川市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并當庭宣判一起涉養(yǎng)老詐騙案件,被告人張某根因犯詐騙罪,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3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。涉案違法所得207103元責令退賠各被害人。該案系全國打擊整治養(yǎng)老詐騙專項行動開展以來,漢川法院宣判的首起涉養(yǎng)老詐騙案件,涉案金額大、受害群眾多、社會關注度高。

2020年7月至2022年1月期間,被告人張某根在漢川市城區(qū)、分水鎮(zhèn)等地,謊稱幫助他人辦理廉租房、殘疾證、低保、掛靠等事宜,騙取多人現(xiàn)金及財物。其后,被告人張某根通過其微信向前期被騙的被害人銀行卡中轉賬,讓被害人誤認為是掛靠工資到賬。被害人蔣某華(66歲)、李某姣(71歲)、劉某建等人誤認為張某根確有“辦事”的能力,之后被害人蔣某華、李某姣、劉某建又介紹了50余名被害人通過張某根辦理上述事宜。短短一年半的時間里,被告人張某根共騙取50余名中老年人現(xiàn)金18萬余元及香煙52條,涉案金額共計207103元。

法院經(jīng)審理認為,被告人張某根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虛構事實,隱瞞真相,多次詐騙老年人、殘疾人等人財物,數(shù)額巨大,其行為構成詐騙罪,鑒于被告人張某根認罪態(tài)度一般,是累犯且前科亦為養(yǎng)老詐騙犯罪,遂依法作出以上判決。

本案被告人張某根對老年人實施詐騙屢次得手,體現(xiàn)老年人防騙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薄弱。為此,漢川法院邀請該院離退休干部及社區(qū)老年群眾等約50人到場旁聽。

庭審結束后,主審法官通過法治小課堂的方式,介紹養(yǎng)老詐騙的特點、常見詐騙方式和防范措施,提醒老年人要警惕各類“掛靠拿工資”“代辦社?!奔啊懊赓M講座”“免費體檢”“低收入高回報”“保健品治百病”“低價旅游”“以房養(yǎng)老”等陷阱,避免上當受騙。同時表示,下一步將建立養(yǎng)老詐騙案件“立、審、執(zhí)”快速辦理綠色通道,持續(xù)強化依法嚴懲,加快推進財物返還,以實際行動守護好老年人的“養(yǎng)老錢”。

責編:康玉潔

來源:孝感網(wǎng)_孝感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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