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消保委發(fā)布“雙十一”消費提示:理性看待網紅帶貨,切勿沖動消費
11月1日,“雙十一”購物節(jié)正式拉開帷幕。在商家各類促銷信息紛至沓來之際,湖南省消保委發(fā)布2022年第7號消費提示,提醒廣大消費者,每年的“雙十一”之后是消費投訴較為集中的時期,要選擇正規(guī)平臺,理性看待網紅、明星帶貨,切勿沖動消費。
省消保委第7號消費提示全文內容如下:
一、選擇正規(guī)平臺
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,盡量選擇信譽良好、知名度高、安全性強的網絡購物平臺或直播間下單。不要點擊陌生鏈接或登錄陌生網站購物,不要隨意泄露個人信息,不要付款至私人賬號。理性面對“直播購物”、“網紅帶貨”、“明星帶貨”等銷售形式,下單前應仔細了解主播推薦商品的來源、功能、質量和效果,不盲目跟風購買。通過微商、微信小程序等渠道購物要謹慎,交易前要仔細核對“微商”的營業(yè)資格信息、個人信息和產品信息。同時盡量不要在無第三方支付的平臺付款,以免遭受資金損失。
二、切勿沖動消費
消費者購物前要列好清單,根據需要理性購買,不要受“特價”、“秒殺”、“限量”等營銷手段的影響,理性參與“返券、打折、贈送”等促銷活動,以免造成浪費。對買回來但不滿意的物品,合理利用“非現(xiàn)場購物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”的法律規(guī)定,及時辦理退貨。
三、弄清促銷規(guī)則
雙“十一”期間,很多商家紛紛推出各種促銷手段吸引消費者下單,促銷規(guī)則復雜繁多。消費者要學會“去繁化簡”,不要被復雜的花式營銷所迷惑;要善于甄別“低價”是“真優(yōu)惠”,還是“假套路”,以免落入“先提價后打折”的消費陷阱。購買預售產品的,購買前要明確預售定金和尾款的支付時間、金額、商家的發(fā)貨時間、雙方的違約責任等條款,確認后再支付定金,并要在規(guī)定時間內結算尾款,以免造成損失。
四、掌握相關標準
今年以來,一批與消費者生活消費密切相關的國家標準出臺。如《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》(GB 23350—2021)于2022年8月15日起實施,《兒童手表》(GB/T 41411—2022)于2022年11月1日起實施。消費者要熟練掌握相關標準的內容,發(fā)現(xiàn)所購商品與標準不符的,及時向相關行政部門投訴舉報。
五、依法維護權益
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應注意保存購物憑證,如促銷活動截圖、商家承諾截圖、與賣家的聊天記錄、購買記錄、快遞單號等,以備出現(xiàn)糾紛時有充足的證據維護自身合法權益。一旦發(fā)生消費爭議,可及時與相關網絡交易平臺、商家協(xié)商處理,也可向有關行政部門、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投訴。
責編:楊雅婷
來源:三湘都市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