煙頭一扔,當即刑拘!就在昨天!
1月30日,桃源縣森林公安局查處一起森林火災案件,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。
經查,當日中午12時20分許,犯罪嫌疑人李某在鄭家驛鎮(zhèn)澄溪橋村清理田坎時吸煙,引燃雜草,繼而引發(fā)山火,造成森林火災。當地政府迅速組織干部群眾趕赴現場參與滅火,到下午6時許,火勢得到有效控制,無人員傷亡。
當前正是森林防火期,天干物燥,容易引發(fā)火災,希望廣大居民引以為戒,高火險期間嚴格遵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》《森林防火條例》《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規(guī)定》等有關法律法規(guī),嚴禁野外用火,違者將依法查處。如何避免森林火災發(fā)生?森林防火“十不準”請牢記↓↓
責編:楊雅婷
來源:湖南應急管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