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低價抵押來小車 不料卻是“違法王”
湖南日報(bào)·新湖南客戶端記者 鄒娜妮 通訊員 李建國 匡偉才
“該車是我花30000元從一位‘朋友’那抵押來的?!避囍髻R先生向交警哭訴道。近日,冷水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隊(duì)依法處理一輛湘K牌照的"違法王″越野車。該車交通違法115次,記540分,累計(jì)罰款24500元。
去年3月的一天,一位"朋友"開著車、找到賀先生說:你看我這車怎么樣?你借我三萬元,我每月按2%付利息,并用這輛車作抵押。
賀先生坐到車上,陪“朋友”跑了一圈,覺到車況還可以,又是2014買的車,還可以跑上好幾年,借的錢還按月能拿利息。于是,滿口就答應(yīng)了。成交后,賀先生還美滋滋地花了10000多元做了個保養(yǎng)!
誰知,今年7月初,冷水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隊(duì)突然找上門來,告訴他這是一輛“違法王”,須交24500元罰款,待違法"清零"后,才能上路行駛。賀先生這時才恍然大悟,上當(dāng)受騙!
賀先生去找"朋友"索賠,卻難尋蹤跡。周邊的人告訴他,那位所謂“朋友”是個“癮君子”,找到他沒法償還。賀先生算了一筆帳,罰款、保險(xiǎn)、過戶費(fèi)用,加起來還要3萬多元,實(shí)在不合算,于是只好配合交警將車做報(bào)廢處理。
責(zé)編:龔雅麗
來源:新湖南客戶端